首例,警方通报“昆山砍人案”: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14)

首例,警方通报“昆山砍人案”: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

△ 刘海龙曾获见义勇为荣誉

然而,由于其此前有过多次案底,部分网友对这份表彰产生了质疑。

昆山警方告诉《今日说法》采访人员:“刘海龙获得见义勇为这个情况是真实的。2018年3月,刘海龙向公安机关提供重要线索,通过这个线索抓获了犯毒的嫌疑人。所以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对他进行了奖励人民币500元,发放见义勇为证书,符合相关规定。”

于海明为酒店工程部经理 全国各地打工

昆山8.27案件发生以后,许多网友发帖,对自行车车主于海明的遭遇表示同情。与此同时,有关于海明身份的各种猜测传言不断。

事实上,于海明是昆山一酒店工程部的经理,他一直在全国各地打工,工作的地方和职业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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