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消费、一秒变脸……这种“低价游”千万别去( 八 )

在市场监管方面,由于“低价游”违法行为的各个环节涉及旅游、交通、工商、网信等多部门,需加强综合执法并形成综合监管合力。

在此基础上可通过地方立法加强对“低价游”的震慑管理,例如针对以不合理低价非法揽客,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擅自变更行程或甩团、甩客等行为,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强制消费、一秒变脸……这种“低价游”千万别去

近年来屡屡发生的“恶导游”事件,就是“低价团”暴露的典型问题。一位旅游企业负责人介绍:

“不少导游由于没有底薪,缺乏保障,也缺乏考核奖励机制,因此大多抱着‘捞一把是一把’的心态从事旅游工作。提高旅游行业的准入门槛,提升旅游行业的待遇,是破解‘低价团’问题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