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 八 )
(三)完善国有企业多渠道资本补充机制。以增加经营效益为前提,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留存利润补充资本机制。与完善国有经济战略布局相结合,实现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动态管理,将从产能过剩行业退出的国有资本用于急需发展行业和领域国有企业的资本补充。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作用,在逐步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后,更多作为资本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充分运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吸收社会资金转化为资本。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出让股份、增资扩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引入民营资本。鼓励国有企业充分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引导国有企业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方式筹集股权性资金,扩大股权融资规模。支持国有企业通过股债结合、投贷联动等方式开展融资,有效控制债务风险。鼓励国有企业通过主动改造改制创造条件实施市场化债转股。
(四)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兼并重组。支持通过兼并重组培育优质国有企业。鼓励国有企业跨地区开展兼并重组。加大对产业集中度不高、同质化竞争突出行业国有企业的联合重组力度。鼓励各类投资者通过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
- 教育部印发通知校外学科类培训教师必须有教师资格
- 省商务厅等6部门印发广东省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
- 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军队党的建设的决定》
-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行政事业单位执行 《政府会计制度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
- 8部门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 上海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施意见印发 提出七大重点任务
- 国办: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 如何加快打造世界一流赛事之都 上海正式印发最新规定和指南
- 三部门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